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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中华中医药学会《2015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3月18日

中会继教函〔2015〕01号
关于公布中华中医药学会《2015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省、市学会、专科分会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有关要求,中华中医药学会继续教育部于2014年12月,组织各省、市学会、专科分会及有关单位,申报2015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经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审定,我会申报的62项继续教育项目已通过审批,现予以公布。
    各承办单位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完毕,并将培训通知,培训结束后的总结、学员通讯录、授课教师名单、授课ppt、培训现场相片(1-2张)及合影等相关资料,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送中华中医药学会。
    2015年我会将开展远程继续教育和学会级(国家级II类学分)继续教育项目培训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加入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群(QQ:309266739),以便资料下载和问题咨询。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樱花园东街甲4号,邮编:100029
    工作邮箱:E-mail:jxjyb211@163.com            
    联系电话:010-64274797(兼传真)   
    联系人:王奕  郭希勇  郭继华

附件:2015年中华中医药学会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xls(请单击右键另存为,将htm后缀改为xls,保存类型为所有文件)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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