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会科技发〔2022〕3号
关于增补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奖励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医药学会、各分支机构、解放军中医药学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会科技奖励专家智库建设,确保评审工作质量,我会拟增补一批专家进入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奖励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基本条件
推荐的专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科学和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在本专业有较深造诣、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情况,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对中医药科技评价工作有一定经验;
(四)省部级(含)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或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获得者(排名前3)。
(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1956年1月1日后出生),能够正常履行评审职责。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推荐工作应坚持政治标准、学风道德、学术水平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把入口关。推荐单位应事先征得专家本人及其所在单位的同意。推荐单位和评审专家应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所提交的信息应客观、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优先推荐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外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中医诊断学、中医口腔科学、中医耳鼻咽喉科学、方剂学、中医护理学、中药炮制学领域专家。
(三)每个渠道推荐专家原则上不超过30人。同一专家请勿多渠道推荐,已入库专家无需重复推荐(各推荐单位可登陆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奖励评审系统自行查询)。
三、推荐工作流程
请拟推荐专家认真填写《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奖励专家库专家推荐表》并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
完成系统填报。请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奖励专家库专家汇总表》《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奖励专家库专家推荐表》各1份原件统一邮寄至我会科技评审部,电子版发送至jlb204@126.com。经我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入库。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
邮 编:100029
联系人:科技评审部 王雯婕 010- 64291832
附件:1.《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奖励专家库专家汇总表》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