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收集各方意见,经研究,中华中医药学会标准化办公室决定对已通过发布审查的团体标准项目《中医药临床疗效数据采集研究型药店建设规范》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请下载附件了解项目基本信息和反馈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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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中医药临床疗效数据采集研究型药店建设规范-公示稿
2.中华中医药学会拟发布团体标准公示反馈表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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