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会奖〔2014〕187号
关于公示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的通知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4〕47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会推荐参加2015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评审的2个项目公示,公示期10天(2014年12月19日—2014年12月28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所公示的推荐项目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我会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我会将按有关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护。凡匿名提出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评审部 李劲松 于宏伟
联系电话:010—64271946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
邮政编码:100029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14年12月19日
附件:推荐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