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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成果、优秀人才奖励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1日

各有关推荐单位:


    已于201611月7日印发了2017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成果、优秀人才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奖励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报奖人必须提交知识产权共有人的知情同意证明


    知情同意证明:指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代表性论文(专著)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出具的知情同意证明;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权利人(发明专利指发明人)出具的知情同意证明。


    以上证明均以原通知附件形式提交。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


 邮    编:100029


 联系电话:010-64271946   010-64291832


 E-mail:jlb204@126.com 


    附件:《知情同意证明》(论文论著.doc知识产权.doc)。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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